郑州市政府发布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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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河南(hénán)中牟新区加快发展
若干先行(xiānxíng)政策措施的通知
郑政文〔2025〕63号(hào)
各(gè)开发区管委会,各区县(市)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:
现将(xiànjiāng)《郑州市支持河南中牟新区加快发展若干先行政策措施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(zǔzhī)实施。
郑州市支持河南中牟新区加快发展(fāzhǎn)若干先行政策措施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(xíjìnpíng)总书记关于推动郑开同城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“两高四着力(zhuólì)”的重大要求,加快推进河南中牟新区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新区)建设开好局、起好步,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。
一、指导新区(xīnqū)编制《河南中牟新区总体发展规划》,充分衔接市“十五(shíwǔ)五”发展规划等(děng)重点规划及各领域专项规划。将(jiāng)新区规划纳入郑州市规划体系统一管理,重点将新区建设纳入全市轨道交通、枢纽体系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专项规划。
责任单位:市发展(fāzhǎn)改革委、市资源规划局、市城建局、市交通运输局
二、依法依规(yīguī)下放(xiàfàng)、委托或授权新区行使部分市级开发建设和经济管理权限。
责任单位(dānwèi):市委改革办、市委编办
三、支持新区与中原科技城协同发展,引导中原科技城科研成果在(zài)新区中试、转化,支持新区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(shìfànqū)。支持新区创新平台建设,统筹市级创新专项资金向新区倾斜(qīngxié),支持重点实验室、创新中心(zhōngxīn)、研发中心、院士(yuànshì)工作站、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在新区布局。
责任单位(dānwèi)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工信局
四、对(duì)新区布局(bùjú)的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。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信局、市城建局(chéngjiànjú)、市交通运输局
五、支持(zhīchí)新区规划建设(jiànshè)汽车(qìchē)智能网联、汽车零部件、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、现代食品、新型储能、氢能、低空经济(无人机)等专业园区。支持郑州机动车质量检测(jiǎncè)认证技术研究中心在新区建设国家新能源(xīnnéngyuán)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。支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向新区项目倾斜。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(jiānguǎnjú)
六、支持新区(xīnqū)开展文旅产业强链延链补链,重大文旅文创、酒店民宿、会议会展等项目优先在新区布局(bùjú)。支持新区在文旅金融等方面探索创新,鼓励(gǔlì)开展景区(jǐngqū)经营权质押贷、文创版权评估贷等多种贷款形式。支持新区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(rónghé)发展示范区、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品牌。支持新区承办高能级展会、论坛、赛事(sàishì)、学术交流等活动,提升新区知名度。
责任单位(dānwèi):市委金融办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、市体育局、市商务局
七、支持新区开展区域节能(jiénéng)审查。对新区在使用征收年度(niándù)林地定额方面给予倾斜。
责任单位:市(shì)发展改革委、市林业局
八、在(zài)低运量(yùnliàng)轨道交通、城市更新、城中村改造、保障性住房建设、商品房以旧换新、重大基础设施(jīchǔshèshī)建设、政策性资金申报等领域,支持新区享受郑州市中心城区政策。稳步(wěnbù)推进新区产业扶持、科技创新、人才引进等各类政策,参照(cānzhào)享受郑州市中心城区各类财政奖励和扶持政策;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、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等参照执行郑州市中心城区待遇标准。
责任(zérèn)单位:市(shì)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城建局、市住房保障局、市交通运输局
九、支持(zhīchí)新(xīn)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(jiākuài)G310改扩建、科学大道、金龙路、平安大道等重点骨干交通项目建设,推动低运量轨道交通T1线项目实施,支持新区内更多地铁线路(xiànlù)、站点纳入郑州地铁四期规划。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交通运输局(jú)、市财政局
十(shí)、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在新区全资(quánzī)或合资设立AAA级国有平台公司,按照“管委会+公司”的运作模式,不断完善新区招商引资、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、城市运营(yùnyíng)等领域的运营体系。
责任(zérèn)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政府国资委
十一(shíyī)、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,用于新区(xīnqū)开发建设,期限暂定3年。
十二、鼓励市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与新区(xīnqū)合作参股设立子(zi)基金,其中市级投资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%。支持市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参股的子基金在(zài)新区注册,引导各类基金所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(xiàngmù)在新区布局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国资委、市委(shìwěi)金融办、市财政局
十三、鼓励金融机构在新区(xīnqū)开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,支持(zhīchí)新区金融机构提升管理(guǎnlǐ)权限。支持银行或信托公司(gōngsī)在新区发行面向(miànxiàng)保险资金的专项理财产品和信托投资产品。支持资产管理公司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新区设立基础设施投资计划、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投资计划等产品。
责任(zérèn)单位:市委金融办
十四、支持新区(xīnqū)落实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政策,经(jīng)备案后享受相应人才待遇。选定有(yǒu)条件的市属高校作为文旅文创、汽车及零配件(língpèijiàn)、生物医药、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基地,鼓励相关院校与新区企业开展人才订单式培养。
责任单位:市(shì)委组织部、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
十五、将新区作为干部(gànbù)锻炼和培养(péiyǎng)的重要载体平台,开展符合政策规定的干部交流,支持市直机关、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干部人才(réncái)在新区挂职锻炼。
责任单位:市委(shìwěi)组织部、市委编办、市人社局
十六、加大市属三甲医院、幼儿园、中小学、高中、文化体育等(děng)优质社会事业项目向(xiàng)新区布局、拓展及合作力度。将新区公交客运、出租车(chūzūchē)及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运营管理逐步(zhúbù)纳入市级统一规划管理,支持新区在医保、教育等方面逐步参照执行郑州市中心城区居民待遇标准。
责任单位:市(shì)教育局(jiàoyùjú)、市财政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、市卫健委、市体育局、市医保局
十七、支持新区(xīnqū)与郑州航空港区、郑东新(zhèngdōngxīn)区、郑州经开区(jīngkāiqū)以及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尉氏县等周边地区联动发展,支持新区与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结对共建。
责任(zérèn)单位: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、郑东新区管委会、郑州经开区管委会、市发展改革(gǎigé)委
十八、在郑开同城化联席会议(liánxíhuìyì)机制下,成立示范区建设专项小组,研究推进新区支持政策、规划编制(biānzhì)实施、重大项目推进等事项。
责任单位:市(shì)发展(fāzhǎn)改革委、市资源规划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水利局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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